20140721
腳踏車和平佔中Occupy the lane
借用一下這個火熱的名詞。這是個Pro的單車上路法,我想過要怎麼來名這個狀?想來想去...,「佔中」頗適用,謝謝香港先進...
就是必要時要騎在道路線道的中央,搶得前置有利位置,讓後方的汽車無法從你旁邊壓迫超車。特別是巔峰時間,所有線道都塞滿車子的時候,你在慢車道(或靠右車道),如果前方有路停或障礙時,你就看好時機,果決切到更靠內側的線道中央,讓後面的車輛必須跟在你後面。等前方有空間時才切回來,這樣可以更順暢地在街道通行。
好,安全性問題。當然,如果你連控車都有問題,騎車速度到不了25Km/H以上,那的確是危險的,佔中對你不適用。重點在於你對騎車熟練,可以及時且果決切出佔中,並在後方車輛感到不耐之前,切回原來車道,讓出路權。
合法性問題。如果是雙線道,本就沒有分快慢車道,必要時短暫佔中沒問題。如果是四線以上(雙汽車道+慢車道),內側汽車道大多禁行機慢車,當然不宜切到這個線道佔中;中間那條本來就共用,當然可以佔中。
行車慣性及倫理問題。你認為汽車駕駛可以接受嗎?這的確跟當地行車慣性有關,歐洲一定沒問題;美國法律上沒問題,大城市也都沒問題,但幾個對單車不友善、或關係緊張的州或地區可能有問題;日本沒問題;即使擁擠如香港,如果該路段允許騎車,駕駛也是OK的。台灣呢?我經常佔中的經驗中,幾乎沒有問題,偶而有駕駛會按一下喇叭。
還是速度,不能與路上車流速差太大,這是關鍵。是我線性思惟的人才會說這麼多,其實真的是很普遍的行車法,也是歐美在共享車道上鼓勵的騎法。
如果你對這個太驚訝!我也是不鼓勵貿然就去佔中,多多上路,然後慢慢調適;但如果覺得這是廢文,那我就點頭含笑,You're 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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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則留言:
按一個讚, 單車通勤有人講求效率,有人講求悠閒, 前者才適合和平佔中,後者最好還是騎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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