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4

適宜步行的城市—美國終於要做對了



忘了昨晚把單車留在公司,公車過了(下班車一個鐘頭後),只好走路去最近的大眾運輸站—鳳山火車站,到公司都70分鐘後了。這個通勤時間,都可以住到美濃然後開車上班了!

前一兩天由iBikeLondon那邊,看到了2004年James Howard Kunstler在TED的演講:解析郊區發展The ghastly tragedy of the suburbs 。很好奇TED還有什麼相關的演講?於是找到了這個「我們的未來在城市Our future in cities」系列,包括上次紐約交通委員「紐約街頭不再肅殺了」那場。其中這一場Jeff Speck的「適宜步行的城市The walkable city」,分享了更多細節與資訊。例如美國人喜歡住在「開到你買得起為止」的地方,就是美國夢象徵,但也是目前惡名遠播的「都會擴張Urban Sprawl」。以我住市區卻缺乏大眾運輸支援的狀況,該搬回旗山或美濃嗎?

James那場詼諧熱切,拿都會建築開刀,並直指分散式郊區生活對人格發展有害。想想也對,那些美國變態殺人狂不都住在表面上安詳的郊區?而Jeff這場就比較溫和理性,但看得我筆記連連(雖然中文版上有全部講稿),還是想註記一下…

Jeff是都市設計師,但這篇主要是整理經濟學家、病理學家、環保人士等三大面向的研究或主張。以經濟學來講,開車的花費其中85%流出地方經濟,台灣既不產油又沒汽車工業,想必資金流出去更多。適宜步行和騎單車城市,不只幫市民省錢,也會是很酷的地方。看看波特蘭的例子,設定城市發展邊界,鼓勵騎單車及步行,住在城市更豐富而快樂,吸引更多年輕人移民,是美國其他城市的五倍。

健康方面,美國人現在1/3肥胖,1/3過重,千禧年以後出生的小孩三成會得糖尿病,而且這一代比上一代更短命!那關都會擴張或開車啥事?英國人做過一個「好吃與懶做」比對研究,到底肥胖是愛吃比較有關?還是懶做比較會胖?結果顯示,活動量是關鍵。住在適宜步行與騎車城市的人,比那些開車為主的城市健康苗條多了。還有,住在紐約、舊金山、波特蘭等開車不多的城市其交通致死率遠低於其他美國城市。

美國環保運動最戲劇化的轉變,就是從鼓勵鄉居生活,變成都會集居。以碳排放總量看起來都會當然高於鄉村,但是如果是家庭平均排碳量,那就豬羊變色,鄉居生活排碳遠高於城市生活。環保人士還說:「喜愛自然的人最應該做的就是離開那裡、搬到城市」。所有適合步行(騎單車、搭大眾運輸)的城市油耗只有美國標準城市的一半。那些汽車陽光大城如達拉斯、鳳凰城、亞特蘭大等,全都排不進生活品質評比的「默瑟調查Mercer Survey」。

我們常被鼓吹「選擇」生活方式,例如買省電燈泡、兩段式馬桶、太陽能熱水器...,甚至號稱排放二氧化碳比木頭自然腐化還少的高科技德國爐具。其實「改變」生活方式才是更有效的,例如居住在一個適合步行的城市,那種三條街內就會有大眾運輸站的地方。

不然,騎單車到任何你要去的地方,即使是大眾運輸貧乏如我社區。想要變成宜居城市的高雄要加油啊!

Jeff這場沒用到任何一張幻燈片,平順的講也不時讓聽眾笑開懷,最後引用邱吉爾的話真是太經典了:

「可以信賴美國人做對的事情,只要等他們錯事做盡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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