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706

單車道嘗試錯誤Try and Error of Bike Way


「澄清湖環湖自行車道」的爭議又有續集。第二次改進會議還是被邀請,上次缺席,這次在烈日下搬完近四百箱到貨,勉強趕得上會議。

其實會議中誰是誰我都搞不清楚,鄉公所事責單位以及設計單位列席,依例解釋一下當初設計原由以及部份修改進程;主持人及處長雖然是上級機關,但也都十分客氣,要大家不要當個案處理,應該是單車道的整體改進意見,只不過這是最新的案例...。

儘管該車道設置之後兩個月內發生六起交通事故、高燈撞斷兩根,並有多起投訴...。事責與設計單位宣稱:「法律上沒有問題,設計也都符合規範」。而「以工程來解決工程問題」,「修改而不撤除」,「關於景觀的問題則堅持」,則是我聽起來他們的態度。

會議中主要的爭議是:在環湖路的最狹隘部份仍然以路沿枕木「實體區隔」出車道,由於車道僅寬135公分,扣掉安全淨空其實只有85公分,並不符合單車道設計規範。由於太過狹隘,騎在上面容易塞車,要是有行人走在裡面,那更是行不得也。所以很多騎士寧可騎在外面與其他車輛爭道,關於這點,他們還是強調這是休閒車道,騎士可以選擇不騎在裡面。但是原本會更安全啊!為什麼設計不當卻要騎士受懲罰?也造成其他用路人不滿。

雖然可以理解事責/設計單位如果拆除這些路沿枕木,會有自打嘴巴以及考核的問題。但是擺著或是如他們所提「彩繪以提高辨識度」的改進方法並不會解決問題,一直都會面臨被投訴甚至國賠的案件,真的要等到發生誰也扛不起的事故?

這當然不是個案的問題,而是所有單車「專用道」的問題。認為單車道一定可以讓人舒服又安全的騎車根本是錯誤的觀念!或者應該說,認為廣建單車道是拉風德政也根本是誤會一場!

如果用路人相互尊重、大讓小,且都各自具備一定的上路能力,加上法規確立,指標號誌清楚,那麼任一條馬路都是自行車道。休閒型自行車道如果要設立,不能光滿足單車族的需要,行人等其他用路人要一併考量。不然,如果十年後流行直排輪,那是不是要重新興建「直排輪車道」?

4 則留言:

Unknown 提到...

所以該會議的結論是什麼呢?

若結論仍未針對問題改進,那我們是不是應該另闢蹊徑。

另外,上次所提到的「台鐵」問題,你下禮拜以後的時間如何,要上一趟台北、進一趟立法院囉。

嘉恬

JustMeKicking 提到...

當天其他單位的建議是:
一、關於造成實體區隔的路沿枕木:狹隘路段的拆除或下降使之與地面齊高。
二、車道外側造景高燈:造成機車等其他車輛撞上等事故,高燈是否應拆除或移至他處。
三、環湖高欄:造成視線阻礙,影響景觀,是否應降低或部份拆除,以增加穿透度。

而事責/設計單位大概意思是:
一、狹隘路段要回去商討才確定要不要拆;其他路段則保留並彩繪使其辨識度提高。
二、在高燈的黑色管部位彩繪增加辨識度,而不拆除。
三、認為這是個人審美觀,不于採納。

Lung 提到...

路緣石(枕木)加上環湖高欄讓在單車上的騎乘變成恐怖平衡....
現況補救方案:
1.若事責單位無意拆除路緣石(木),也不修改環湖高欄,那就在車道中央鋪設彩色瀝青,但不是全面鋪設,而是左右各留25公分的本色瀝青,這中央只剩大概70~80公分的彩色路面是暗示騎士如果你的輪子不乖乖的壓在上面,你的把手可能撞上高欄,你的踏板可能撞上路緣木讓你翻倒到汽車道,Good luck! 希望你後面沒有隨後跟到的汽機車.
2.若事責單位願意拆除路緣石(木)又覺得不加個東西不安心,那就加個車道反光面吧.至少夜間也比較明顯.
3.環湖高欄當初做的那麼粗勇應該是想防止汽車衝入湖裡...如過不是,那就挪點經費來提升一下事責單位的個人審美觀.

Leon 提到...

記憶中..由大埤路口到目前後門收票口的環湖路段,20幾年前是屬於大貝湖園區內單線道,也是當時大貝湖附近鳥松村大華村及夢裡村居民主要的聯絡道路之一。由於當時大埤路尚未拓寬,後來應附近居民交通需求,也就開放了該段環湖路...

79年隨著房地產的景氣,一股地產渡假休閒風也吹到了素有台灣西湖之稱的大貝湖。景觀大廈、高級別墅建案瘋狂的推出後,也讓附近漸漸有了許多更寬敞便捷的道路交通系統。
這幾年隨著八卦寮重劃區的繁榮興起,加上長庚醫院、棒球場、勞工育樂中心等大型公共建設10年有成的發展,在帶來了更多的交通流量之後,前幾年於高爾夫球場與大貝湖園區間也闢建了一條松藝路。這一段松藝路大大的紓解了八卦寮與大華村、赤山、18期之間的交通流量與需求。

現在既然有了寬敞且兩邊都是圍牆草叢,沒有民眾進出穿越的大馬路,那麼..何不把車流引導到松藝路,然後讓位於大貝湖風精區內的文前環湖路段車速降低呢 ?
會造成汽機車撞壞高燈電桿的原因應該不只是設計問題,車速過快或許也是主要肇因之一...經常看到從這裡快速通過的車輛,車速沒有70~80至少也有50~60,這麼快的車速反應時間好像都不夠吧 ?

我們都知道車輛在通過學校、醫院的區域,都必須要減速慢行以維安全。那麼對於在三亭攬勝賞湖攬景、在青年活動中心露營烤肉、或是在得月樓攬秀樓懷古思幽的民眾,不是也該讓進入風景區內休憩、活動的人車,也有個安全的活動空間 ? ..

小弟是建議..鄉公所應該可以朝調降風景區內車輛速限的方向考慮看看,在該風景區路段之路面設置大量的減速丘,並大量設置減速警告標誌,以提醒用路人多注意及尊重風景區內活動的民眾...


或許,降低風景區內的車速可以是根本的解決之道;降低車流速限後,這一段環湖路兩旁的景緻,也許會更美麗也說不定 ^^"


阿良